四川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实施规定(二)
来源: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浏览量:71 2026-04-28 09:28:32

  六、招生章程

  (一)高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招生章程。

  (二)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的必要形式,学校应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省内地方属高校的招生章程须经高校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进行核定并报教育厅核准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发布。

  高校须按规定时间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gaokao.chsi.com.cn)“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以下简称“阳光高考”平台);经核准备案的招生章程方可向社会公布,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如有补充说明,应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并书面通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各高校在招生宣传(广告)中应当准确描述本校的办学类型、层次、学费,使用与办学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相一致的学校名称,不得使用简称,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招生章程的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其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涉及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办学层次(本科或专科,专科学校注明高等职业学院或高等专科学校),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是否为独立学院,在川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经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思想品德考核及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如对考生加分成绩的使用、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及专业调剂录取办法等),学费标准,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证书种类及其他信息,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

  在川招生高校应按有关要求提出招生专业(或专业类)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选考科目要求,并向社会公布。

  省教育考试院在“阳光高考”平台上下载学校招生章程,并将其中与考生填报志愿、录取有关的主要内容及学校的网址汇编后向社会公布。

  (四)有关高校制定的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办法须符合教育部及我省相关规定,且不得与本校招生章程内容相违背。省内高校特殊类型考试工作方案和招生办法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后,报教育厅核定。

  七、计划编制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类别分为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普通类招生计划按照首选物理、历史科目组合分别编制;艺术类和体育类招生计划统一按艺术类或体育类编制,不分首选物理、历史科目组合。

  高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自身办学条件、人才培养要求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等,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计划编制原则及要求,以“院校+专业组”(即院校专业组)模式编制招生计划。高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一个或多个专业(类)(以下统称专业)。同一高校,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可以设在一个院校专业组内,也可以分设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内。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必须相同。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的计划属性、生源范围、考生资格、投档要求等应保持一致。

  八、批次及志愿设置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分为本科、高职(专科)两个阶段,按类别分批次进行,采用院校专业组方式设置志愿,分为顺序志愿、平行志愿两种模式。高校可根据不同专业的人才培养需要和选考科目要求设置院校专业组,作为志愿填报的基本单位。一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独立的志愿。

  (一)普通类批次及志愿设置

  普通类共设置4个批次,包括本科提前批次、本科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和高职(专科)批次,按顺序依次录取。

  强基计划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开始前投档录取。

  1.本科提前批次

  本科提前批次分为A段和B段。

  本科提前批次国家专项计划安排在强基计划录取后、本科提前批次A段投档前投档录取,设置6个平行的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本科提前批次A段含飞行技术、军事类、公安类、司法类、航海类、消防救援、高校综合评价等本科招生高校(专业),实行顺序志愿,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第一志愿和2个平行的院校专业组第二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本科提前批次高校专项计划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A段录取后、B段投档前投档录取,设置6个平行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本科提前批次B段含国家公费师范生、国家优师专项、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省级公费师范生、地方优师计划、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部分院校小语种专业、本科提前批次少数民族预科、参加我省统一录取的香港中文大学等本科招生高校(专业),实行平行志愿,设置3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省级公费师范生、地方优师计划的第一轮志愿限实施区域内本县(市、区)合格考生填报。

  2.本科批次

  本科批次分为A段、B段,招生高校(专业)为本科提前批次录取以外的本科高校(专业)。

  本科批次高校专项计划安排在本科批次A段(本科批次国家专项计划)投档前投档录取,设置20个平行的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本科批次A段含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均实行平行志愿,依次投档录取,分别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本科批次高水平运动队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实行顺序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本科批次B段为本科提前批次及本科批次A段以外的本科招生高校(专业)(包括部委属和外省属高校少数民族预科、边防军人子女预科、四川大学国防科研试验基地预科、民族班、定向招生、区域教育均衡发展专项计划、纳入普通类招生的艺术类专业、香港珠海学院等),实行平行志愿,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区域教育均衡发展专项计划的第一轮志愿限实施区域内本市(州)合格考生填报。

  上述本科高校(专业)招生结束后,安排省属高校少数民族预科投档录取,实行平行志愿,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3.高职(专科)提前批次

  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含定向培养军士、公安类、司法类、航海类等经批准可纳入提前批次录取的高职(专科)招生高校(专业),实行顺序志愿,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第一志愿和2个平行的院校专业组第二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4.高职(专科)批次

  高职(专科)批次为高职(专科)提前批次以外的其他高职(专科)招生高校(专业),实行平行志愿,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二)艺术类批次及志愿设置

  艺术类共设置3个批次,包括本科提前批次、本科批次和高职(专科)批次,按顺序依次录取。

  1.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含经批准少数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和戏曲类省际联考本科专业,实行顺序志愿,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2.艺术类本科批次为使用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平行志愿,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3.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为使用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实行平行志愿,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艺术类考生可兼报普通类高校(专业)。其中,填报了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志愿的艺术类考生不得兼报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提前批A段的普通类高校(专业)。

  (三)体育类批次及志愿设置

  体育类共设置2个批次,包括本科批次和高职(专科)批次,按顺序依次录取。

  1.体育类本科批次为使用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体育类本科专业,实行平行志愿,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2.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为使用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体育类高职(专科)专业,实行平行志愿,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体育类考生可兼报各批次普通类高校(专业)。

  (四)“民族语言授课为主”和“加授民族语文”批次及志愿设置

  “民族语言授课为主”本科批次(含预科)投档安排在本科批次B段投档后,高职(专科)批次投档安排在普通类高职(专科)批次投档后。本科批次(含预科)实行平行志愿,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设置6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加授民族语文”本科批次安排在“民族语言授课为主”本科批次(含预科)投档录取后、省属高校少数民族预科投档前投档,高职(专科)批次安排在“民族语言授课为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后投档。本科、高职(专科)均实行平行志愿,分别设置6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报考高校少数民族语言授课专业的考生,达到民族语文科目最低成绩要求的,由省教育考试院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向高校投档,供高校审录。

  九、志愿填报

  (一)志愿填报时间

  考生填报志愿安排在通知高考文化成绩之后进行,其中,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提前批次A段、本科提前批次高校专项计划、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28日17:00,其余本科〔含艺术体育类本科、“民族语言授课为主本科(含预科)”和“加授民族语文”本科〕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7月1日17:00,专科提前批次、专科批次(含艺术体育类专科、“民族语言授课为主”专科和“加授民族语文”专科)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7月5日17:00。

  (二)志愿填报办法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的志愿填报系统完成填报。填报截止时间后,考生所填志愿一律不得更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志愿填报的,视为自愿放弃。考生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考生应妥善保管自己的上网登录账户密码等个人信息,因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填报志愿须符合所填高校招生计划类别及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普通类按物理科目组合编制的招生专业,仅限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填报;按历史科目组合编制的招生专业,仅限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填报。艺术类和体育类招生计划不分首选物理、历史科目组合,统一按艺术类或体育类编制,考生应按照高校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填报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还须符合相应的资格条件。填报军队院校、公安院校(专业)等志愿的考生需参加相应的政治考核(考察)、面试、军检(体检)、体能测评等,经相关部门确认合格后才具备投档资格;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省级公费师范生、地方优师计划、高水平运动队、预科、民族班、区域教育均衡发展专项计划等志愿的考生须具备相应的报考资格;填报高校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运动队等志愿的考生须经过相应测试选拔和资格公示。

  各地要积极运用教育部“阳光志愿”信息服务系统、四川省高考志愿填报辅助系统,为考生提供优质高效的志愿填报指导服务,以信息化手段提升志愿填报服务的普惠性、可及性、便捷性。健全由业务能手、骨干教师、招办主任、专家学者等组成的志愿填报咨询服务专家队伍,利用专题讲座、视频直播、电话咨询、集中答疑等多种方式,为考生和家长提供多渠道公共服务。发挥高中阶段学校主阵地作用,加大对一线教师、考生和家长的培训。加强和完善考生志愿填报各环节管理,保障考生自主填报权利,指导考生妥善保管个人信息,严防志愿被篡改。提醒考生谨防招生诈骗陷阱。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各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得将考生高考成绩提供给高校。

  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按照省统一编制的软件打印《四川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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