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一)
来源:山西招生考试网
浏览量:5 2026-06-03 16:09:38

  根据教育部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实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的办法。

  一、报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

  1.高考报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工作执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晋招考高〔2025〕24号)《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格检查工作的通知》(晋招考高〔2026〕1号)文件规定。


  2.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加强考生的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特别是加强在报名、体检、考试、填报志愿、录取等主要阶段的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考生在申请报名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填写内容、提供的相关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考试招生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

  各地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加强考生档案建立与管理,并对考生纸质档案(或人事档案)客观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追责问责。

  二、考试

  3.考试科目及时间。我省普通高考实行“3+1+2”模式,包括3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科目(以下简称全国统考科目)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以下简称选考科目),其中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任选1门)3门,外语科目考试含笔试和听力两个部分;选考科目由考生从物理和历史2门首选科目中任选1门,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任选2门。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山西2026高考时间


  报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还须按有关要求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4.考试成绩。考生文化总成绩由3门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考科目成绩构成,满分750分。其中,全国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文化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外语听力成绩不计入文化总成绩,录取时提供给高校作参考);选考首选科目(物理、历史2选1)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文化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选考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选2)按照《山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考科目赋分办法(试行)》,以等级转换分数呈现计入考生文化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再选科目不公布原始成绩。考试成绩仅限当年有效。


  5.考生在考试前应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在考试中严格遵守。所有考试工作人员须签订《诚信施考承诺书》。


  6.普通高校艺术类的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等6个科类,由我省统一组织实施(简称省级统考);戏曲类专业实行省际联考,由组考高校牵头,会同相关招生高校共同组织实施(简称省际联考);校考是由经批准的院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体育类专业考试,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实施;报考外语专业及对外语口语能力有要求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外语口试,外语口试在高考后进行。


  7.普通高考试题(包括副题)、评分参考的密级、保密期限及知悉范围按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评卷过程中制定的评分细则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考生答题卡在成绩公布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8.各地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国家保密局联合印发的《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规定》(教考试〔2004〕2号)的有关要求,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值班制度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确保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事发单位须在第一时间直接向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报告,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接到报告后须立即分别报告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和教育部,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失(泄)密范围的进一步扩大。


  9.考点应设在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并按有关考试规定进行管理。若因特殊需要在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增设考点,须报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批准。

  考试必须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并要配置身份识别仪及防作弊功能设备,要认真做好标准化考点建设和视频监控系统的维护工作,完善网上巡查系统。教育部授权有关高校组织的考试一般在标准化考点举行,确需安排在室外或其他场所的,应配备身份识别、防作弊和考试监控等功能设备。


  10.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要开展防范手机作弊专项治理,考点配备可对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通讯工具进行分类检查的“智能安检门”,强化对考点与考场入口等关键点位的安检措施,加大入场检测力度,考点无线电信号屏蔽全覆盖,继续推进高考考场实时智能巡查和保密室实时智能巡检工作,在考试安全、考风考纪、内部人员管理等方面,积极推进技术赋能,打造“六位一体”高科技作弊防护网建设。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和考生均须接受安全检查后方可进入考点(考场)。各考点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由县(市、区)招生考试委员会负责同志和巡视检查团团长(副团长)共同管理,对举报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报告。


  11.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做好考试工作人员的选聘、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学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务工作手册》,熟练掌握各工作环节的操作规程,明确任务和职责。要做好监考员、其他考务人员和外语听力人员(主考、负责监听播音质效的副主考和外语教师)等考试工作人员网上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2.继续实行省、市、县招生考试委员会三级巡视制度,组织派出巡视检查团深入到各考区进行巡视检查,协助当地做好考试工作。巡视检查团正、副团长分别由省、市招考委选派。巡视检查团所有成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以身作则,不徇私情,发现问题要参与解决,重大问题及时向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报告。


  13.对在考试中发现有替考及大面积舞弊发生的县(市、区),下一年列为考风考纪重点治理县(市、区),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将对每个考点派监督检查员,连续治理三年。


  14.考生的准考证号以县(市、区)为单位,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使用计算机随机编排,各地不得提前公布和泄露。


  15.考生在考试前要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在考试过程中,必须遵守《考生守则》。


  16.各级公安、武警、纪检监察、保密、工信、市场监管、宣传、安全、无线电、卫生健康、交通、气象、地震、通信管理等部门,要认真贯彻省政府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充分发挥国家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制度职能,协调配合,联防联控,切实履行职责,共同担负起综合整治考试招生环境的任务,确保我省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平安顺利进行。


  17.考试结束后,各级招生考试机构须按有关要求及时、准确上报有关考试信息。

  三、评卷

  18.普通高考全部科目答卷实行网上评阅办法。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成立评卷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考生答卷评阅工作,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实施。高校有责任承担评卷工作任务。高校要严格按照网上评卷有关工作要求和办法组织实施评卷工作,加强评卷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和管理,确保评卷过程安全、结果准确。

  答题卡扫描及客观题答卷(OMR区答卷)评阅工作由省评卷工作领导组直接组织进行。

  主观题答卷评阅工作由承担评卷工作的高校具体组织实施。主观题答卷评阅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评卷教师人数由评卷高校拟定,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同意后确定。有关高校和中学要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和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相关要求做好评卷教师的选派工作。


  19.省评卷工作领导组向承担评卷工作的高校派驻巡视协调与质量检查组、技术支持组,加强对评卷工作的巡视协调、监督检查和技术支持与服务工作。

  各评卷高校要加强对评卷工作的领导,成立评卷领导小组和学科评卷组,提前做好评卷准备工作,严格保密要求,加强评分参考、评分细则等涉密资料的管理,制定评卷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合理安排评卷进度,严格把握评卷质量,要建立强有力的质量检查组和复查组,确保评卷工作“公平、规范、科学、准确、安全”顺利完成。

  评卷工作期间,评卷场所和关键位置应配备视频监控录像设备,视频监控不留死角,全程录像。


  20.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在评卷结束后,通过官方渠道向考生公布高考成绩。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可在公告时间内向考生报名所在县(市、区)的招考机构办理申请成绩复核手续。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按照《山西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复核实施办法》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复查,并将复查结果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除教育部规定的特定事项外,考生的高考成绩信息只提供给考生本人及有关投档高校,不得向考生所在中学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四、志愿

  21.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是招生院校录取新生和招生管理部门调配档案的重要依据,直接关系到考生的报考意愿能否实现。考生一定要了解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和填报志愿办法及注意事项,详细阅读高校的招生章程,全面了解选报院校及专业的基本情况、录取规则及招生计划,严肃审慎、认真负责地填报院校专业组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考生志愿一经填报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否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和指导。

  招生管理部门按考生志愿投档后,考生无正当理由不得申请退档;高校也不得以考生放弃志愿为由退档。

  22.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分为本科、专科(高职)两个阶段,按类别分批次进行,采用院校专业组方式设置志愿。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所报考院校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

  (1)普通类批次及志愿设置

  普通类共设置4个批次,包括普通本科提前批、普通本科批、普通专科(高职)提前批、普通专科(高职)批。

  ①普通本科提前批

  普通本科提前批分为A、B、C三段,招生院校(专业)为教育部批准可纳入提前批录取的本科院校(专业)。

  A段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包括军队院校的军事类专业、高校综合评价、参加我省统一录取的香港高校等本科招生院校(专业)。

  军队院校的军事类专业、高校综合评价、参加我省统一录取的香港高校等本科招生院校(专业)设置3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B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包括公安司法及其专项计划、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国家公费师范生、地方公费师范生、国家优师专项、经批准的小语种、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提前批定向等本科招生院校(专业)以及其他经教育部批准的特殊高校(专业),共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C段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包括地方优师专项、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公费农科生、航海类等本科招生院校(专业),设置3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②普通本科批

  包括除列入本科提前批录取的其他本科招生院校(专业)(含高校专项、国家专项、地方专项、文物全科人才、定向西藏就业、军队院校的非军事类专业、中外合作办学等),设高水平运动队单志愿、预科班单志愿和平行志愿3个志愿栏。高水平运动队单志愿栏、预科班单志愿栏仅限具备相应资格的考生填报,平行志愿栏中高校专项、国家专项、地方专项、文物全科人才计划等仅限具备相应资格的考生填报。

  高水平运动队单列志愿栏,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列普通本科批,重庆大学、湖南大学预科班计划调整纳入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中填报;其他预科班计划单列志愿栏,调整设置志愿栏为7个,并采取平行志愿录取。

  平行志愿栏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高校专项计划从2026年起,在普通本科批招生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

  ③普通专科(高职)提前批

  包括定向培养军士生、公安司法类、航海类以及经批准可纳入提前批录取的专科(高职)招生院校(专业),实行非平行志愿,设置3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④普通专科(高职)批

  包括除列入专科(高职)提前批次以外的其他专科(高职)招生院校(专业),实行平行志愿,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2)艺术类批次及志愿设置

  艺术类共设置4个批次,包括艺术本科提前批、艺术本科批、艺术专科(高职)提前批、艺术专科(高职)批。

  ①艺术本科提前批:包括经批准的艺术类校考、戏曲类省际联考等本科招生院校(专业),实行非平行志愿,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②艺术本科批:包括艺术本科提前批外的其他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包括公费师范生),实行平行志愿,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③艺术专科(高职)提前批:使用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专科(高职)招生院校(专业),实行非平行志愿,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④艺术专科(高职)批:包括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专科(高职)专业,实行平行志愿,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3)体育类批次及志愿设置

  体育类共设置2个批次,包括体育本科批、体育专科(高职)批。

  ①体育本科批:包括使用我省体育类专业成绩进行录取的体育类本科专业,实行平行志愿,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②体育专科(高职)批:包括使用我省体育类专业成绩进行录取的体育类专科(高职)专业,实行平行志愿,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强基计划、拔尖创新人才、保送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消防单独招生、职教师资单独招生、残障考生单独招生、港澳高校单独招生、飞行技术招生等按照相关规定录取。

  23.划线办法

  (1)普通类划线

  普通类本科、专科(高职)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首选历史、物理科目组合相应本科、专科(高职)层次招生计划和考生高考总成绩(高考总成绩为文化总成绩与政策性照顾加分之和,下同),分别划定。

  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首选历史、物理科目组合分别划定,可用于强基计划、高校综合评价、文物全科人才、军队院校的军事类专业、空军海军招飞等部分特殊类型招生。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首选历史、物理科目组合本科招生计划数等综合因素分别划定。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民航飞行技术专业招生按照教育部、中国民用航空局有关规定执行。

  (2)艺术类划线

  根据艺术类各类别考生高考总成绩、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和相应本科、专科(高职)层次招生计划等综合因素,分别划定艺术类各类别本科、专科(高职)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和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艺术类本科、专科(高职)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以普通类本科、专科(高职)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基数,按有关规定分别划定。

  艺术类专业校考、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要求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3)体育类划线

  根据体育类考生高考总成绩、专业成绩和相应本科、专科(高职)层次招生计划等综合因素,分别划定体育类本科、专科(高职)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和专业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体育类本科、专科(高职)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以普通类本科、专科(高职)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基数,综合考生成绩、招生计划等因素,分别划定。

  24.志愿填报

  (1)填报安排。志愿填报安排在高考成绩公布后进行。采取不同批次分段填报志愿的方式。

  第一段:艺术本科提前批、普通本科提前批(A、B、C段);

  第二段:艺术本科批、体育本科批、普通本科批;

  第三段:艺术专科(高职)提前批、普通专科(高职)提前批;

  第四段:艺术专科(高职)批、体育专科(高职)批、普通专科(高职)批。

  (2)填报方式。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及志愿填报系统完成填报。

  (3)相关要求。填报志愿时,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可选报普通类专业;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之间不得兼报。

  考生填报志愿须符合所填高校招生类别及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普通类按物理科目组合编制的招生专业,仅限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填报;按历史科目组合编制的招生专业,仅限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填报。

  考生填报军队院校、公安司法院校、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定向培养军士生等院校专业志愿需参加相应的政治考核(考察)、面试、体检(军检)、体能测评(试)等,合格后才具备投档资格;填报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志愿的考生高考总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相应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文物全科人才、公费农科生、地方公费师范生、地方优师专项、高水平运动队、预科班等专业志愿的考生须按照相关要求具备相应的报考资格。

  考生填报志愿前,应充分了解所填报高校招生章程相关规定,因不符合相关要求未被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征集志愿

  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根据生源情况等,至少组织一次公开征集志愿。


  25.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可报考香港、澳门的院校。报考香港中文大学,在我省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填报;报考其他香港、澳门高校的考生须按高校要求直接向招生高校报名。


  26.考生填报院校专业组志愿,必须严格按照《山西省202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公布的院校代号、院校名称、专业组号、专业代号、专业名称,于规定时间在网上准确填报。考生要严格按照网上填报志愿的要求操作,志愿信息填报确认提交后,在本阶段网上填报志愿结束前要重新登录系统回看自己所报志愿情况,检查是否无误,若有错误需进行修改后重新提交。志愿填报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改动,否则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责任。

  登录密码是考生报名、填报志愿、查询成绩、查询录取结果必须使用的个人保密信息,考生要牢记自己的登录密码,并严格保密,若因自身保管不慎泄漏给他人,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考生自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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