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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2026年夏季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和高级中等阶段教育同等学力认定考试报考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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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夏教育考试院
浏览量:9 发布时间:2026-04-03 16:47:47

2026年空军招飞西北五省(区)定选检测安排

根据2026年度空军招飞工作安排,西北五省(区)高中生定选检测将于4月7日至12日在成都招飞中心进行。学生及家长请认真阅读此文,做好准备工作。  一、参检对象  2026年空军招飞西北五省(区)前期选拔合格且高考成绩预估可达首选物理类特殊类型控制线/普通类计划理科一本线的学生,具体参检学生名单以各市(州)招考部门、学校通知以及公众号查询为准。学生可扫描上方二维码进行个人定选信息查询  【注】前期选拔合格但通知不参加此次检测的学生,请努力学习,待高考成绩达线后,我部将直接联系相关学生参加高考后定选检测。  二、检测安排  1.日程安排  (参检学生须严格按照日程安排上站参检,严禁私自调整检测时间)  2.报到地点  空军招飞局成都选拔中心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共和路4号)  三、检测流程  定选检测全程实行单项淘汰制,检测内容包括医学选拔、心理选拔以及政治考核谈话,完成所有检测项目需2~3天。  1.医学选拔  主要进行眼科、内科、外科、神经精神科、耳鼻喉科、检验科等项目的检查,单项不合格学生将终止检测。  2.心理选拔  主要进行心理选拔四平台检测。(未参加复选检测的学生,本次定选时还需进行一、二平台检测)  3.政治考核  由于部分学生未参加复选检测,本次定选时需进行政治考核谈话,主要核准考生及其相关亲属情况。  四、携带物品  1.证件、单据类  本人身份证(或家庭户口簿);  最近一次校级以上考试年级排名成绩单(须注明2025年度本校首选物理类特殊控制线/理科一本线上线率,2026年度高三首选物理类/理科学生人数及该次考试性质及日期),教务处盖章确认有效;  《空军招飞病史调查及诚信参检承诺书》(正反面打印,按要求填写完整信息,参加定选时需将此表交医学选拔主检室,《承诺书》可于“空军西北招飞”公众号回复关键字“承诺书”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后下载打印);  参加前期检测时,专家提醒需要带病历的学生,务必携带病历参检;  医学选拔咨询电话:0931-4865355、8958035  参检学生本人来程车票报销凭证(需提供正规报销凭证或发票,乘车信息单、登机牌等无法报销)及本人或父母工商银行卡号(其他银行须提供银行卡号及开户行信息)。  路费报销咨询电话:0931-4865357、8958037  2.政治考核资料  《空军招收飞行学员政治考核手册》和《空军招收飞行学员政治考核线索表》(均须完整填写,《线索表》须用U盘保存携带)。  《手册》中“参加复、定选需携带资料清单”中明确的全部资料。  政治考核咨询电话:0931-4865354、8958034  注:(1)初选检测现场未领取《手册》的学生可通过“空军西北招飞”微信公众号回复关键字“政治考核”或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打印填写。  (2)已完成复选检测的学生无需携带。  3.着装及生活用品  着宽松衣裤、运动鞋、中性笔、个人洗漱用品、饮水杯;  智能手机(用于报销路费)。  五、注意事项  考生出发前,学校和家长请向考生强调途中安全;考生到达后不得在外逗留,务必第一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  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报到的学生请提前主动联系我部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无故不参加定选检测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通知后续检测。  联系电话:  0931-4865353、8958033  0931-8958030(24小时在线)  如有教育系统工作人员或带队老师,请携带教育系统或校方出具的介绍信与我部接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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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
浏览量:9 发布时间:2026-04-03 14:30:09

湖南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生须知

我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为体育统考)将于4月10日至4月24日在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以下简称为考点)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安全顺利参考,共同营造公平、和谐、有序的考试环境,请考生仔细阅读以下考生须知。  一、考试批次及时间  注:跳高专项、铁饼专项、标枪专项、1500米专项、跨栏专项、网球专项、游泳专项、艺术体操专项的考生所有考试项目均统一安排在第五批次考试。  二、考前准备  1.全省体育统考执行《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细则与评分标准》(2026年版),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jyt.hunan.gov.cn/jyt/sjyt/hnsjyksy)或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www.hneeb.cn)下载。  2.考生须于所在批次报到日当晚20:00后,登录指定系统打印专业考试证(含身体素质项目、辅助技术项目、径赛专项等项目的组道次及检录时间要求等考试安排)。指定系统为:(1)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2)移动端:“潇湘高考”APP(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市场、小米应用商店或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的首页下载)。  3.考生在考试前应实时关注天气变化,选择合适着装并适当自备常用药、饮用水等。为预防流感等疾病,考前应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有住宿需求的考生可根据考试时间安排,提前预订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宾馆或酒店入住、就餐,选择安全便捷的交通方式往返考点,确保体育考试期间的食宿、交通安全。  三、考试流程与相关要求  考生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到、检录(候考)和参加考试;严格按照考试批次安排进入考试封闭区域(指考点内划定的包括候考区、检录区、考试区域、考试场馆和考试期间专用卫生间等在内的封闭管理区域),非当前考试批次考生不得进入考试封闭区域。  1.报到:考生报到地点设在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体育馆。考生须按照规定的“考试批次及时间”按时报到(报到当日16时前)。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报到流程如下:考生携带身份证、《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到达考点报到地点→核验考生身份(人脸识别)→核验通过后视为报到成功。  考生在参加体育考试期间如果遗失身份证,应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  2.检录:考生在每个项目考试前,须按照专业考试证上规定的时间参加检录。未按规定时间检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考生须凭身份证和专业考试证参加各项目的检录。各测试项目的检录均按考试编号(由计算机随机确定)从小号到大号依次进行。检录场地设在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室外篮球场。  3.候考:考生检录后,由考点工作人员统一带往各项目测试地点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在指定地点等候并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区域或进入测试场地。考生随意脱离队伍造成漏考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  4.测试:考生到达项目测试场地后,由工作人员宣布考试规则、考试流程以及注意事项等,考生按照考点统一安排和要求依次有序进行测试。考试期间,考试区域全程安装有高清摄像头,实行全方位无死角监控,考试过程全程录像。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5.成绩公布:所有测试项目的考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须在本人所在考试批次结束前依程序进行申诉(申诉程序见考点通知栏)。收到考生申诉后,在纪检督查人员的监督下,省教育考试院组织仲裁专家组进行仲裁,仲裁专家组的处理意见即为最终认定结论,考生本人所在考试批次结束后不再受理此类申诉。  6.考生离场:考生完成测试后,应按照指定路线有序离场,不得在封闭区域内逗留,不得破坏考点校园环境。  四、考试场地  1.专项测试:  (1)篮球:体育学院体育馆篮球主馆  (2)足球:体育学院足球场  (3)排球:体育学院体育馆三楼排球馆和篮球主馆  (4)武术:体育学院武术馆二楼和三楼  (5)乒乓球:体育学院体育馆三楼乒乓球馆  (6)网球:体育学院田径馆  (7)田径:体育学院田径馆或田径场  (8)游泳:体育学院游泳馆  (9)体操、艺术体操、健美操(啦啦操):体育学院老体操馆  (10)跆拳道:体育学院体育馆一楼跆拳道馆  (11)羽毛球:体育学院体育馆一楼羽毛球馆  2.辅项测试:  (1)篮球:体育学院体育馆一楼篮球副馆  (2)排球:体育学院老排球馆  (3)足球:体育学院足球场  (4)游泳:体育学院游泳馆  3.身体素质测试:  (1)100米跑:体育学院田径场  (2)五米三向折回跑:体育学院教学楼北栋负一楼  (3)立定跳远:体育学院田径馆负一楼  以上地点如有变动,请随时留意考点办公室临时通知和公告(通知栏设体育馆门口及考场入口处)。  五、考试纪律  1.考生严禁服用体育竞赛中的违禁药物和使用违禁方法,违者将严肃处理。违规使用兴奋剂的考生,一旦查实,视为考试作弊,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规定处理。  2.考生携带手机、智能穿戴设备(含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下同)以及摄影摄像设备等进入考试封闭区域视为考试作弊,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规定处理。  3.所有考生都须接受入场安检,拒不配合安检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有权阻止其进入考试封闭区域,因个人原因延误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4.考生穿着服装不得含有商标之外的特殊图案或文字,考生不得佩戴各类手环、手镯、发带等装饰物。特别注意:武术、体操、健美操(啦啦操)和艺术体操专项的考生还须按照《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细则与评分标准》(2026年版)要求着装参加考试。请考生严格遵守上述规定,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行为,认定为考试违纪。  5.考生须服从现场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在考试封闭区域内随意走动。  6.体育统考是高考的组成部分,如不遵守考试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包括在考试结束后查实确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对被认定为考试违纪的考生,取消体育统考的考试成绩;对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除本次体育统考成绩无效外,其所报名参加当年高考的各阶段、各科成绩均无效;组织作弊,代替他人参加考试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考试安全  1.在每个项目考试前考生应自行做好热身准备活动,考试前30分钟之内避免进食。建议考生自备饮用水和食物,以应对低血糖等突发情况。  2.考生在长参加考试期间,要注意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在考试时应根据自身情况注意自我保护,防止发生意外情况。考虑到体育考试的特殊性,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建议考生考前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每个项目考试结束后应进行肌肉放松,长距离跑项目考试后不要立刻坐下或躺下,应慢走直至心率恢复至正常水平。  4.患有传染性疾病、心脏病、高血压以及其它限制参加体育运动疾病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有上述情况的考生考前须如实向中学领队老师报告。  七、郑重声明  我省体育统考和评分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进行,全程监控录像,考试评分过程公平公正,不存在任何所谓的“操作空间”。广大考生要严格按照考试要求诚信参考,不要信谣传谣,更不能心存侥幸,铤而走险。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开承诺:坚决贯彻公平、公正的考试原则,切实保障广大考生权益,对考试违纪作弊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八、举报方式  考试现场设有举报箱。全省统一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为:湖南省教育考试院0731-88090301、hnksy hneao.edu.cn;湖南师范大学0731-88872206。欢迎考生及家长检举违纪作弊行为。  请广大考生共同维护体育统考秩序,以健康的身体状态、良好的心理状态参加考试。预祝广大考生考出应有水平,取得理想的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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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考试招生
浏览量:7 发布时间:2026-04-03 14:09:05

山东:2026高考 | 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测试考生的一封信

各位考生:  我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测试(以下简称体育专业测试)定于4月8日至19日在山东师范大学(长清湖校区)进行,为助力广大考生平稳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做好考试准备,从容应考  (一)了解考试政策。考生要认真阅读《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山东省2026年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教招函〔2026〕5号)及准考证中各项目考试日期、地点、入场时间、分组信息等考生须知信息,按照考试有关要求,提前做好考试规划。  (二)备好考试证件。本次考试入场指定证件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因手机禁止带入封闭区以内,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身份证丢失或正在办理中的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入场。  考生可于4月1日—4月19日(清明节假期除外)每日9:00—18:00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考试信息平台(https://wsbm.sdzk.cn)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前,须签订《山东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测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否则视为放弃参加体育专业测试。  (三)备齐考试用具。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人工安检、智能安检和人脸识别检验,如有异常情况,将进行复检复查。智能安检门将对金属类电子产品进行检测,严禁将手机等各类通讯工具、智能眼镜、手表、耳机、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发送接收设备等与考试无关物品带入封闭区。为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请尽量不要携带钥匙(含汽车钥匙)、充电器、磁卡、香烟、打火机和金属制作的手镯、戒指、项链、发卡等物品,尽量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等。请妥善放置个人随身物品,以免因违反规定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物品丢失情况发生。  (四)做好出行准备。非当日考试的考生及所有送考、陪考人员及车辆不得进入考点。请随时留意天气变化,提前做好出行规划,及时增添衣物。考试期间,注意交通安全和饮食卫生,以免影响考试。  二、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  (一)服从考试管理。请考生在各项目入场时间前15分钟由考点东门进入封闭区,进入封闭区后,务必按照工作人员的安排,统一前往分检候考区和签到候考区。检录后领取组内序号,并按顺序参加考试。如因设备、天气等原因需组织考生延考或重考,考生须根据考点安排按时、按规定流程参加考试。凡未按时进入封闭区、未按规定程序检录以及不服从考点延考或重考等安排,导致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缺考,不予补考。  (二)认真核对成绩。考试过程中,考生务必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认真听取现场宣布的测试规则和要求,避免因违反规则而影响考试成绩。每项考试结束当场公布考试成绩,考生需要现场按手印确认本人成绩。请考生认真核对成绩,确认无误后方可按手印,不要草率确认。如有异议,应在成绩确认时向考点申请复查。  (三)杜绝替考行为。考点将采取人脸识别等多种检测手段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复核,加强考生身份验证,有代替他人或者由他人冒名顶替考试作弊行为的考生,除给予“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处理外,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自觉抵制兴奋剂。对使用兴奋剂,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考试成绩的考生,认定为在考试过程中作弊,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给予“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的处理,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暂停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至三年的处理。  (五)着装、用具须符合规定。考生所有项目考试期间,不得穿着体现考生信息(学校名称、个人名字等)、有明显标志及装饰的服装,不得佩戴头饰、腕饰及其他配饰。参加武术、体操、健美操和乒乓球专项的考生自带的各类考试用品及着装,必须符合《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山东省2026年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否则禁止使用。因服饰、用具不符合规定造成无法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为避免将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受到影响,请务必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切莫心存侥幸,一步踏错,抱憾终身。  三、防范涉考骗局,谨防上当  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坚决不参与各类“助考”犯罪活动。考试期间,如发现违法行为,请广大考生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如发现考生违规行为,请及时向我院举报(我院举报电话:0531-86162757,政策咨询电话:0531-86162753)。  考生因考试问题需要咨询,可与高考报名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考点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同时密切关注“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微信公众号。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测试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考点联系方式、地址  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山东省2026年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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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浏览量:6 发布时间:2026-04-03 13:16:22

四川:2026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最低要求公布

现将我省2026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最低要求通知如下。  一、中职类  (一)文化素质考试:60分;  (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40分(文化艺术类165分)。  二、普高类  (一)文化素质考试:60分;  学业桥高考志愿填报指南,为高考生提供新高考选科指导和高考志愿定制服务。如果想了解2026年志愿填报攻略、大学专业解读、高考院校资讯、最新高考资讯、各省招考问答等等均可访问本站进行了解。  (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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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浏览量:6 发布时间:2026-04-03 09:43:40

四川:2026年高职单招考生成绩查询方式发布

根据工作安排,预计4月2日17:00考生可以开始查询成绩。届时,可通过以下渠道查询:  1.四川省教育厅官方网站:https://edu.sc.gov.cn;  2.四川省教育厅微信公众号:“四川教育发布”;  3.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s://www.sceea.cn;  4.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5.四川省招生考试指导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sceeic.cn;  6.四川省招生考试指导中心微信公众号:“四川省招生考试指导中心”。  考生可于2026年4月7日9:00至4月13日17:00期间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sceea.cn)进行高职单招志愿填报;4月15日17:00后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投档情况;拟申请放弃录取资格的已投档考生须在4月17日12:00前,按照学校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办理放弃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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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浏览量:7 发布时间:2026-04-03 09:36:59

海南:关于做好2026年重点高校在琼实施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脱贫地区学生的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3号)和教育部关于2026年高校招生专项计划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国家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地方重点高校为主的本科高校承担,面向脱贫地区定向招生。在我省的招生计划由省考试局通过《填报志愿指南》专刊向广大考生公布。  地方专项计划由我省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海南医科大学等招生高校承担,招收我省农村区域的学生。具体招生计划由省考试局通过《填报志愿指南》专刊向广大考生公布。  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招收我省边远、脱贫、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的农村区域学生。在我省的招生计划由省考试局通过《填报志愿指南》专刊向广大考生公布。  按照中央脱贫攻坚有关部署,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贫困县脱贫后2026年仍可继续享受专项计划政策。  二、报名条件  (一)报考国家专项计划的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3项条件:1.符合我省2026年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脱贫地区有常住户籍连续满3年(2026年8月31日往前推算);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市(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我省脱贫地区包括五指山市、临高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白沙黎族自治县。  (二)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3项条件:1.符合我省2026年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农村区域有常住户籍连续满3年(2026年8月31日往前推算);3.本人具有我省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3项条件:1.符合我省2026年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脱贫及民族地区的农村区域有常住户籍连续满3年(2026年8月31日往前推算);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市(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我省脱贫及民族地区包括五指山、临高、保亭、琼中、白沙、陵水、昌江、乐东、东方等市县及琼海市会山镇,万宁市长丰镇、礼纪镇、南桥镇、三更罗镇和北大镇,屯昌县南坤镇,儋州市兰洋镇、南丰镇、雅星镇等少数民族聚居镇。  我省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的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农村区域范围按《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划定2016年重点高校在我省招收农村学生的农村区域的通知》(琼教办〔2016〕40号)划定的范围执行,即农村区域范围为:乡村、乡村中心区、镇乡结合区、镇区、城乡结合区及特殊区域等区域(即除地级市主城区、县级市和县的城关镇居委会以外的所有区域)。  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三、资格审查办法  (一)报考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资格,由各有关市县招生办根据公安部门对考生及法定监护人户籍审查的结果、考生学籍材料进行审查确认。4月30日前,有关市县招生办要完成审查确认工作并将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5月10日前将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造册上报省考试局。  (二)申请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4月18日前向各市县招生办提交《2026年海南省普通高考地方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市县招生办根据“琼教办〔2016〕40号”文件划定的农村区域范围,结合考生报名户籍、学籍的审查结果进行审查确认。4月30日前,市县招生办要完成审查确认工作并将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5月10日前将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造册上报省考试局。  (三)申请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4月18日前向各市县招生办提交《2026年海南省普通高考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市县招生办根据“琼教办〔2016〕40号”文件划定的农村区域范围,结合考生报名户籍、学籍的审查结果进行审查确认。4月30日前,市县招生办要完成审查确认工作并将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5月10日前将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造册上报省考试局。  四、录取工作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的投档录取方式详见我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实施办法。  志愿填报具体时间详见我省高校招生填报志愿公告。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所报志愿无效。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深入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脱贫地区学生工作,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措施。各市县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领导,指定专人负责专项计划招生,通过培训、网络、微信、校园广播、宣传栏、班级板报和媒体等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政策宣传解读,提供全面的政策咨询指导,让每位考生充分知晓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招生政策、招录程序等相关政策,鼓励符合报考条件的优秀考生踊跃报考,确保专项计划组织实施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二)严格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各有关市县要加强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教育部门要积极会同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合审查考生报名资格的工作机制,实行“谁主管、谁审查、谁确认、谁负责”的工作机制,健全考生资格的公示制度,严防资格造假行为,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的真实可信,确保专项计划真正惠及贫困地区和农村考生。  (三)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各市县要认真落实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将符合各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信息(包括考生姓名、学籍学校、就读学校、本人及法定监护人户籍地等信息)分别在市县教育部门、考生所在的中学网站及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省考试局要将符合各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在省考试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通过伪造虚假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坚决取消其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及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已经录取的将协调招生学校取消其录取资格,已经入学注册的取消其学籍。对于玩忽职守或参与造假的各级考试招生机构、中学和有关单位的人员,由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2026年海南省普通高考地方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查表  2.2026年海南省普通高考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查表  海南省教育厅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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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南省考试局
浏览量:7 发布时间:2026-04-03 09:21:42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上海市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的通知

(沪教考院高招〔2026〕5号)各在沪招生高校、上海市各区(后方基地)考试招生机构:  现将《上海市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3月31日  附件  上海市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  学业桥高考志愿填报指南,为高考生提供新高考选科指导和高考志愿定制服务。如果想了解2026年志愿填报攻略、大学专业解读、高考院校资讯、最新高考资讯、各省招考问答等等均可访问本站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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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浏览量:11 发布时间:2026-04-03 08:51:20

上海市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上海市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维护招生秩序,确保招生公平,制定本实施办法。  本市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分为本科、专科两个阶段。  一、本科阶段  本科阶段实行“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模式。高校将考生高考成绩作为本科录取时的基本依据,同时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考生高考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学生自主选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考生如获政策性加分,则计入高考成绩,但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等招生项目。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具体使用办法由各校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本科阶段以院校专业组方式开展招生。院校专业组由高校根据人才培养需要和不同专业(或大类。以下统一简称为“专业”)的科目要求设置,是本科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的基本单位。一所高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同一高校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可分设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中。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的科目要求须相同。原则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单设院校专业组。  (一)招生计划编制  高校按院校专业组方式编制在沪本科计划。高校在沪公布计划须具体编制到各院校专业组,院校专业组的计划原则上须具体编制到组内各专业。同一高校的不同院校专业组编制计划因报考生源不同,原则上相互之间不能调剂使用。  (二)招生批次设置  本科招生批次按录取顺序分为:①综合评价批次;②零志愿批次;③本科提前批次或本科艺体类批次;④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⑤本科普通批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在本科招生批次开展前完成强基计划招生。  本科艺体类批次内分甲、乙两个批次。甲批次设置顺序段和平行段,在顺序段开展招生的一般为少数经教育部批准开展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含戏曲类专业);在平行段开展招生的为使用专业统考成绩招生的高校及专业。乙批次承担征求志愿功能。  (三)志愿设置与填报方式  1.志愿填报单位  本科志愿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一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独立的志愿。  2.志愿填报数量与志愿性质  (1)综合评价批次设置4个平行志愿。  (2)零志愿批次设置3个平行志愿。  (3)本科提前批次设置4个顺序志愿。  (4)本科艺体类设置甲、乙两个批次,各设置1个顺序段志愿和10个平行段志愿。  (5)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设置4个顺序志愿。  (6)特殊类型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针对零志愿批次设置1个志愿,针对本科普通批次设置3个平行志愿。  (7)本科普通批次设置24个平行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时,可以填满各批次所有可填志愿,也可以只选择填报部分志愿。  3.志愿填报时间  所有本科志愿均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公布后填报。具体填报日期另行公布。  4.选考科目要求  考生应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结合兴趣、爱好,合理选择各批次具备填报资格的志愿。填报时应仔细阅读相关高校的招生章程规定,须对照院校专业组的科目要求填报志愿。  考生的选考科目与拟报院校专业组的科目要求相符时,才具有填报该院校专业组志愿的资格。若拟报院校专业组提出单一科目要求,考生的选考三科含有该科即具填报资格;若拟报院校专业组提出两(三)科科目要求,各科关系为“和”,考生的选考三科须包含这两(三)科方具填报资格;若拟报院校专业组科目要求为“不限”,考生选考任何三科均具填报资格。  5.文化控制分数线  考生高考成绩发布时,将公布本市2026年本科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1)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2)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  (3)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分数线  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分数线为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舞蹈类、戏曲类文化要求适当降低,相关本科文化控制分数线另行公布。  (4)体育类本科文化控制分数线  体育类本科文化控制分数线为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6.各批次志愿填报要求  填报综合评价批次志愿的考生须在初报名的公示合格名单中,且高考成绩达到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  填报本科提前批次志愿的考生须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民航、军校、消防等提出特殊要求的,按其规定执行)。部分高校及专业对体检、面试等还有相关报考要求,考生须比对拟报高校要求,符合资格者方可填报。在本市招收民航飞行技术专业的高校相关专业归并为一个院校专业组,组内各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方式进行专业录取。  填报本科艺体类批次志愿的考生须高考成绩达到艺体类相应类别本科文化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须统考或校考或戏曲联考合格。高校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本科提前批次志愿和本科艺体类批次志愿不得兼报。  填报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志愿的考生须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具有本市农村户籍。  填报特殊类型招生志愿的考生须达到拟报高校的相关要求并在确定的合格考生名单内,且公示无异议。  填报本科普通批次志愿的考生须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7.征求志愿  本科艺体类批次和本科普通批次设征求志愿,未完成公布计划的高校均须开展征求志愿。其他批次不设征求志愿。  本科艺体类甲批次录取完毕后开展一次征求志愿(即艺体类乙批次)。高考成绩达到本科艺体类相应类别本科文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统考合格的未被录取考生具有填报资格。  本科普通批次录取完毕后开展两次征求志愿。高考成绩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未被录取考生具有填报第一次本科征求志愿的资格;第二次征求志愿实行降分录取政策,是否同意降分由高校自主决定,高考成绩满足本科降分要求的所有未被录取考生具有填报第二次本科征求志愿的资格。  8.专业志愿设置  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4个专业志愿。考生在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中均须选择愿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  (四)投档规则与同分处理办法  1.投档方式  根据各批次志愿性质,综合评价批次、零志愿批次、本科艺体类批次平行段、特殊类型招生和本科普通批次按照平行志愿方式投档;本科提前批次、本科艺体类批次顺序段和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按照顺序志愿方式投档。  2.投档比例  综合评价批次按1:1.5比例投档。  本科提前批次原则上按1:1.2比例投档,已有专门规定的按规定比例投档。  本科艺体类批次顺序段按考生志愿全部投档;平行段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折算后产生的投档成绩按1:1比例投档。艺术类各统考类别按高考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各占50%折算产生投档成绩;体育类按高考成绩占30%、专业统考成绩占70%折算产生投档成绩(具体投档成绩折算公式详见附4)。  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按1:1.2比例投档。  特殊类型招生不设投档比例,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通过后,按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投档。  零志愿批次和本科普通批次按1:1比例投档。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投档前先进行模拟投档,最终按实到计划1:1比例正式投档。  3.投档位序  根据考生高考成绩或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  4.同分处理  (1)本科普通批次同分考生的排序规则为:  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2位序,比较语文或数学中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外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4位序,比较选考科目中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5位序,比较选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6位序,比较考生志愿顺序,位序靠前者优先。  志愿顺序相同的同分同位考生同时投档。  (2)本科艺体类批次平行段同分考生的排序规则为:  第1位序,比较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  第1位序比较后仍同分的考生,按本科普通批次同分排序规则处理。  (五)录取规则  1.专业录取  高校接收投档后,按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分别进行专业录取。专业录取办法由高校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2.专业调剂录取  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高校可依据考生填报的愿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情况,按照事先公布的专业调剂规则进行录取。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  3.退档处理  因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由高校作退档处理。考生不得以自愿放弃为理由申请退档。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对结果进行录检复核。  二、专科阶段  专科阶段(以下简称“专科”)以院校为单位进行招生录取。专科录取的基本依据是考生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考生如获政策性加分,则计入总分)。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具体使用办法在各校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一)招生批次设置  专科按录取顺序分为:①专科提前批次或专科艺体类批次;②专科普通批次。  (二)志愿设置与填报方式  1.志愿填报数量与志愿性质  专科提前批次设置2个顺序志愿;专科艺体类批次设置8个平行志愿;专科普通批次设置8个平行志愿。  2.志愿填报时间  专科各批次志愿的填报时间为本科阶段录取结束后。具体填报日期另行公布。  3.志愿填报要求  未被本科阶段录取且符合专科志愿填报要求的考生均可填报。  专科提前批次志愿与专科艺体类批次志愿不得兼报。填报专科艺体类批次志愿的考生须高考成绩达到艺体类专科文化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须统考或戏曲联考合格。高校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4.征求志愿  专科各批次均设征求志愿,在专科普通批次录取完毕后统一开展。  5.专业志愿设置  每个院校志愿内设6个专业志愿。考生在每个院校志愿中均须选择愿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  (三)投档规则与同分处理办法  1.投档方式  专科提前批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专科艺体类批次、专科普通批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  2.投档比例  专科提前批次原则上按1:1.2比例投档,已有专门规定的按规定比例投档。  专科艺体类批次中,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折算后产生的投档成绩按1:1比例投档。  专科普通批次按1:1比例投档。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投档前先进行模拟投档,最终按实到计划1:1比例正式投档。  3.投档位序  根据考生高考成绩或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  4.同分处理  (1)专科普通批次同分考生的排序规则为:  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2位序,比较语文或数学中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考生志愿顺序,位序靠前者优先。  志愿顺序相同的同分同位考生同时投档。  (2)专科艺体类批次同分考生的排序规则为:  第1位序,比较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  第1位序比较后仍同分的考生,按专科普通批次同分排序规则处理。  (四)录取规则  1.专业录取  高校接收投档后,按照本校招生章程进行专业录取。  2.专业调剂录取  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高校可依据考生填报的愿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情况,按照事先公布的专业调剂规则进行录取。  3.退档处理  因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由高校作退档处理。考生不得以自愿放弃为理由申请退档。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对结果进行录检复核。  本实施办法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附件:  1.上海市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本科普通批次院校专业组目录(样表)  2.上海市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本科提前批次院校专业组目录(样表)  3.上海市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本科艺体类甲批次平行段院校专业组目录(样表)  4.上海市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体类平行志愿投档分数折算公式  5.上海市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志愿表表1-综合评价批次(样表)  6.上海市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志愿表表2-零志愿批次、本科提前批次、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样表)  7.上海市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志愿表表3-本科艺体类甲批次(样表)  8.上海市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志愿表表4-本科普通批次(样表)  9.上海市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志愿表表5-“特殊类型”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样表)  10.上海市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志愿表表6-专科阶段(样表)  附件下载:https://www.shmeea.edu.cn/page/08000/20260402/201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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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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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关于做好2026年春季学期全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籍注册和网上选科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内教发〔2022〕1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内教发〔2025〕2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经研究,2026年春季学期全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定于2026年7月4日举行,为期1天。考籍注册和网上选科报名工作安排在4月22日9:00至4月30日17:00进行。为切实做好考籍注册和网上选科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基本情况说明  (一)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开始,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须参加合格性考试,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和社会人员也可自愿报名参加合格性考试。  (二)合格性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共13门。  (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9门科目考试由自治区统一组织实施,全部采取闭卷笔试形式。其中,每年春季学期开考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秋季学期开考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物理5门科目。  (四)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4门科目考试及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科目的实验技能操作测试,由各盟市依据自治区制定的相关科目考试要求自行组织实施,考试形式及考试时间由各盟市依据自治区制定的相关科目考试要求自行确定。  (五)合格性考试范围均以现行《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各门科目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课程内容为依据。  (六)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可申请参加一次补考,已合格科目不得再考。高三上学期结束前须完成全部合格性考试。  二、本次考试开考科目及报考要求  本次考试开考科目为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统考科目。报名仅限已注册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并符合在我区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条件的高一年级新生。高二年级考生如已考以上科目中有不合格的,可重新报考相应科目(注:不合格科目仅限补考一次)。除以上考生以及区外转入我区考生和具有我区户籍拟在我区参加合格性考试的考生外,其他考生一律不允许报考。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三、考籍注册与选科报名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统考科目报名实行考籍管理制度。统考科目考生报名需先注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完成后才能选科报名。  (一)考籍注册条件和办法  1.考籍注册和选科报名全部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考生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网址为:https://www4.nm.zsks.cn/BaseStudent/。  2.在校生注册考籍必须具有我区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相应学籍,并由学籍所在学校统一组织学生进行考籍注册和报名。  3.具有我区户籍,但不具有我区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的其他社会考生,如自愿参加考试,需由本人申请,持户籍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经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分别审核同意后,由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建立学业水平考试考籍并指导考生报名。  (二)考籍注册内容  考籍管理和选科报名系统由学校端和考生端两部分组成。分别需注册以下内容:  1.学校端:学校代码、学校名称、学校地址、校长姓名、学校类别、教职工数量、联系电话、班级代码、班主任姓名等。  2.考生端:考生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户口所在地、户籍登记机关、居民身份证号、出生年月日、手机号、通信地址、邮政编码、本人简历、家庭成员、外语语种等。  (三)考籍注册流程  1.学校:学校管理员凭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分配的用户账号和密码,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管理和选科报名系统(学校端)”,设置班级、分设班级用户、填写班级信息。班主任凭学校分配的用户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对本班学生考籍预注册信息及人像信息进行复查和审核。如发现学生考籍预注册信息错误或照片不标准,要通知学生修改,确保学生预注册信息真实、准确。  2.考生:(1)具有我区学籍的普通高中学校或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须先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管理和选科报名系统”,按照页面提示进行个人考籍信息预注册,待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采集考生人像和身份证信息后生成预报名表,完成考籍预注册。考籍预注册完成后自行打印预报名表并核对签字确认无误后,交所在班级班主任审核,班主任审核通过后,完成考籍注册。然后需再次登录网站进行选科缴费,完成报名。(2)具有我区户籍,不具有我区学籍的其他社会考生注册学业水平考试考籍,需先按照以上步骤进行考籍信息预注册。考籍信息预注册完成后,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采集人像和身份证信息,经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分别审核通过后,完成考籍注册。然后需再次登录网站进行选科缴费,完成报名。  3.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采集考生人像和身份证信息,指导社会考生办理考籍注册和选科报名,核查本旗县(市、区)考生报名、选科、缴费情况。  (四)选科报名缴费  考生考籍注册完成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再次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考生综合服务平台”,选择“考试报名”进行选科报名并缴费。已经完成考籍注册的高二年级补考考生可直接进行选科报名并缴费。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延续执行内蒙古自治区部分国家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内发改费函〔2014〕373号)规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费和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费每生每科25元。  选科报名规定时间结束后,考生若因个人原因或存在其他情况未参加考试,本次考试报名费和考试费不予退回,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五)注意事项  1.本次考籍注册和选科报名各年级分阶段独立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2.考籍注册、选科报名和缴费功能仅支持在联网的电脑上进行。若使用此平台参加过“内蒙古自治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等考试网上报名的考生,可使用已注册过的平台账号进行登录。若考生不慎将登录密码丢失或遗忘,可在登录界面点击“忘记密码”,按照页面提示进行密码重置,也可持考生本人身份证到学籍所在学校所属的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密码重置。考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登录密码,切不可泄露给他人。若因自身保管不慎而泄露密码,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缴费支持使用微信、支付宝进行缴费,请考生提前足额存入相应报考费用。为了便于考生本人准确核实选科和缴费情况,防止漏选漏报或漏缴费、多缴费,同时便于核实多缴资金是否及时退返原支出资金账户,建议考生尽量使用个人名下资金账户缴费,不建议由他人代缴费或使用他人的资金账户缴费,也不建议由班级统一缴费。  4.考生考籍及考籍信息有需变更的,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籍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教招科〔2025〕3号)相关规定和权限执行,在4月16日17:00前完成。报名开始后,学籍学校名称、休籍、复籍、转籍等变更考籍信息相关业务全部不再受理,考生若有需求必须在每次报名前规定时间内申请办理完毕。  5.考生报名需提前办理好居民身份证。如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损坏,考生须签订《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未带居民身份证承诺书》(见附件),签订后可先行办理选科、缴费等正常报名手续。后续按时履行承诺的考生,方可打印准考证并参加考试,否则,报名无效,所交报名和考试费不予退还。  6.所有考生进入报名系统后,必须认真阅读并点击确认《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和《考生考试规则》等内容。  7.各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广大考生均应关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和“内蒙古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微信号“nmgjyksy”),及时了解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方发布的相关考试讯息。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务必要高度重视考试报名组织实施工作,切实加强对《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的学习、解读和宣传,认真组织落实。要确保各级各类考务工作人员和考籍管理人员均能熟练掌握网上报名工作流程和操作方法,精心做好考试报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考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二)考籍注册和选科报名工作具体由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自治区有关工作规定,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报名挂钩的其他费用,不得擅自统计和泄露报名信息。  (三)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按照全区统一的时间节点,统筹安排预注册、网上审核、采集人像和身份证信息等各阶段工作,切实加强政策宣传和咨询。要及时与学籍管理部门对接,严把学籍关。要有效督促各普通高中学校认真核实本校学生报名、选科、缴费等情况,按时完成考试报名工作,避免出现考生因漏报、漏缴费等原因影响考试等问题。考籍注册和选科报名工作逾期将不再受理。  (四)为确保考籍注册和选科报名正常进行,学校应在4月20日前,凭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分配的用户账号和密码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管理和选科报名系统(学校端)”,设置班级、分设班级用户、填写班级信息。各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需提前根据工作需要维护报名点通告,及时补充更新通告内容。  (五)考生不得伪造、变造证件、证明等材料,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报名资格,如已参加考试将取消当次考试各科目成绩。采集考生人像信息须为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证件照,照片中应显示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佩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头发不可遮挡眼睛眼角,照片必须将五官清楚显露,不得化妆。  (六)各学科考试内容为《普通高中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规定的必修课程内容,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合理调整好教学计划和进度,妥善安排好考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考生正常结课考试。  请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收悉后尽快转发至所属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各相关高中学校,并积极做好有关组织宣传和部署落实等工作,确保考籍注册和选科报名工作有序进行。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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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浏览量:8 发布时间:2026-04-02 11: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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