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直属部分师范院校和我省部分师范院校继续安排公费师范生(含优师专项)招生。普通类公费师范生安排在普通类本科提前批B段,设集中填报志愿和征集志愿,每次最多可填报96个志愿,与免费医学定向生、国家专项计划同批一起填报,同批一起录取。
优师专项属于公费师范生范畴,是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定向培养教师的专项计划,面向全省招生,分为国家优师专项(部委属师范大学承担)和地方优师专项(河北师范大学和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承担),面向我省脱贫县(原集中连片特困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业。普通类的优师专项编列到公费师范生类,单列院校代号,院校名称后单独标注“优师专项”,与公费师范生、免费医学定向生、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一起实行平行志愿,批次均为普通类本科提前批B段。
除以上普通类公费师范生(含优师专项)招生之外,艺术、体育、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类型的公费师范生(含优师专项)安排在相应类别和批次。
考生被公费师范生(含优师专项)录取后须签订协议,详情请咨询有关院校。
2024年起,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开展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不含优师专项),培养目标为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校结合本科前三年学业成绩、在校表现等对学生进行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综合考核,取得学校推免资格并达到学校硕士研究生录取标准的可推免录取至本校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并于本科第四年开始硕士课程先修学习。退出公费师范生培养的学生,不再具有申请推免资格。公费师范生毕业后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定向地(市)中小学任教(不能在省会城市主城区任教),并承诺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6年以上。研究生一年级课程学习结束后,部属师范大学根据公费师范生本科以来的综合考核结果进行排序。公费师范生按排序在录取当年公布的生源所在省份相关专业履约任教地(市)范围内进行选择,经就读高校确认,在《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中补充履约任教地(市)信息。履约任教地(市)数量小于部属师范大学分专业培养数,每个地(市)应至少落实1个编制岗位;履约任教地(市)数量大于部属师范大学分专业培养数,由师范生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在各地(市)范围内自主确定,每名师范生应确定不同的地(市)。
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均须履约任教,未履约任教或履约任教期限不足,按《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约定承担相应责任,违约行为纳入信用记录,并及时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享,违约相关材料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公费师范生未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取得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按违约处理,须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具体要求请查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4〕27号),或咨询招生院校。
通过报名地招生考试机构相应资格审核且已完成公示的考生方可填报河北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计划(简称免费医学生)。否则,填报的志愿无效。
免费医学生计划由河北医科大学、河北大学、华北理工大学、河北工程大学、河北北方学院、承德医学院和河北中医药大学承担,专业为临床医学(其中河北中医药大学为中医学)。招生计划列在本科提前批B段,计划性质为“非定向”,实行以“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设1次集中填报志愿和1次征集志愿,每次最多可填报96个志愿。
详细政策请考生查询省考试院官网发布的“2026年河北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考生须知”。
预科班招生包括少数民族预科班和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这两类预科班统一编列在本科批,与普通类专业分类编排,设集中填报志愿和征集志愿,与其他普通类院校同批一起填报,同批一起录取,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每次最多可填报96个志愿。
其中少数民族预科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只招收通过边防军人子女资格审查的考生。
报考强基计划的考生无需在我省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强基计划志愿,按有关试点高校《招生简章》的要求报考,由高校确定录取结果。我省根据高校确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提前批录取开始前办理录取备案手续。强基计划考生可参加我省其他各类高考志愿正常填报,但如被强基计划录取,将不能参加其他各类型投档和录取工作。
对具备加分资格的考生,我省按照加分后的分数投档。具备国家加分项目资格的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分值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具备我省地方加分项目资格的考生(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政策),加分范围只适用于我省高校省内招生(河北省境内的部委属高校不享受地方优惠加分),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分值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对于同时符合多种加分条件的考生,投档时,报考省外院校的使用国家加分最高一项,报考河北省院校的使用国家加分与省内加分中最高一项。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等招生项目。录取时是否考虑加分因素,按院校的有关规定执行。由于部分院校不承认或部分承认优惠加分政策,因此,享有优惠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有可能因实际文化成绩较低而被院校退档。请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务必认真阅读有关院校《招生章程》或向院校咨询。
志愿填报系统将按照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准时开放和关闭,考生须按照有关操作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志愿填报截止后,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补报志愿。
高校和省级招办应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作出解释。省级招办负责监督在本地区招生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普通类:当遇到多名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是否录取由高校决定。
军队院校、综合评价招生等有特殊投档要求的,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艺术类、体育类:实行平行志愿模式的批次,当遇到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是否录取由高校决定。
对口类:遇到多名考生对口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英语单科成绩、对口专业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是否录取由高校决定。
征集计划是某批次(段)集中填报志愿录取结束后的院校缺额和新增计划,由三部分组成:一是部分院校专业(类)因生源不足未录取满额,产生缺额;二是部分院校专业(类)因进档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录取要求等原因被退档,形成缺额;三是平行志愿投档后,又有部分院校专业(类)向我省新增计划。
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公布的征集计划填报征集志愿。
各批次(段)征集志愿填报时间详见准考证背面或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各批次(段)征集志愿填报前,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将公布征集计划,未录取的考生可按公布的征集计划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填报方式和系统操作同集中填报志愿一样。
考生如未被上一批次(段)高校录取,其参加下一批次(段)高校录取的机会不受影响;考生如被上一批次(段)高校录取,不能再参加下一批次(段)高校的录取。
1.填报了无效志愿。如汉族考生填报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志愿;不具备资格考生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志愿;填报志愿时未按要求操作、没有保存等。
2.填报志愿偏高。所报志愿未达到所填报院校专业(类)的投档分数线。(3)身体状况或相关科目等不符合院校专业(类)要求。如有的考生身体条件受限,盲目选报一些对身体条件有相应要求的院校专业(类);没有参加外语口试的考生报考需要口试的专业(类)等。
3.按照有利于争取招生计划的原则,我省根据各类考生考试成绩,按照略多于招生计划总数的一定比例,结合生源情况,划定各批各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略多于的考生中可能有少数考生会在录取过程中落选。
招生院校依法依规寄发的录取通知书,是已录取考生获得录取结果的正式渠道。
录取结果查询渠道:(1)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hebeea.edu.cn)、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hbsksy)、省教育考试院APP客户端(扫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的二维码下载并安装Android系统或IOS系统的手机客户端软件)查询本人录取结果。(2)通过县(市、区)高考咨询服务站查询本人录取结果。(3)通过院校网站查询或者直接向院校咨询。
按照国家和我省招生政策,考生被高校录取后档案不能退回,也不能参加志愿征集及后续各批次录取。志愿是考生本人升学意愿的真实表达,是投档及录取的重要依据,考生须慎重填报并对所填志愿负责。
考生档案包括高考纸介质档案,中学学籍档案(包括学籍及相关评价信息、党团关系等)或人事档案,入学报到时须一并交予高校学籍管理部门。高考纸介质档案为“河北省2026年普通高校录取新生综合信息登记表”,考生可凭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所在中学或报名地的县(市、区)招生办领取。中学学籍档案或者人事档案,需要到所在中学或者工作单位领取。
为帮助考生在“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模式下合理选择高考志愿,省教育考试院研发了“河北省高考志愿填报智能参考系统”。“河北省高考志愿填报智能参考系统”是面向全省考生免费提供的公益性高考志愿填报参考服务的官方平台,具有权威性、科学性、公益性、便捷性等特点。
参考系统适用于普通类本科批、普通类专科批、艺术类本科提前批B段、艺术类专科提前批(平行志愿模式)、体育类本科提前批B段、体育类专科提前批、对口本科批、对口专科批等批次(段)推荐志愿。系统登录网址为www.hbzyck.com,用户名为考生号,初始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码后六位(如考生此前体验过系统并修改了密码,使用改后密码)。高考参考系统集志愿推荐、信息查询、百问百答等功能于一体,提供一站式志愿填报参考服务。考生只需输入选考科目、高考成绩等信息,高考参考系统就可按照冲、稳、保的顺序推荐符合考生选考科目要求的志愿,在此基础上,考生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省份城市、院校层次、学校类别、学校名称专业等条件,进一步筛选意向志愿。考生可以通过该系统查询高校在河北的招生计划和就业方向。还可以通过专业选择测试,帮助考生了解自己的专业兴趣,明确报考方向。高考志愿填报智能参考系统的主要功能有:
1.志愿推荐:考生输入自己各科目成绩,高考参考系统从全部招生计划中,按照“冲、稳、保”原则筛选出适合考生的志愿,并以不同颜色进行区分。考生可从系统推荐的志愿中选择适合本人的意向志愿。
2.信息查询:为考生提供河北省当年的最新招生计划、往年录取情况、高校招生网址、专业等信息查询。
3.智能排序:考生可根据省份、城市、院校层次、院校名称、专业等条件筛选志愿,筛选后系统可自动生成志愿序号,同时考生可对志愿顺序进行调整。
4.导出报表:高考参考系统提供WORD、EXCEL格式报表导出功能,供考生备查。
具体操作使用步骤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河北招生考试信息服务网,查看《河北省高考志愿填报智能参考系统使用手册》和视频“河北省高考志愿填报智能参考系统使用说明”,也可以直接登录www.hbzyck.com进入登录界面,点击右上角“使用说明”查看。
特别提醒考生:
志愿填报智能参考系统仅为考生选择志愿提供参考服务,不是志愿填报系统,不能代替志愿填报。考生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hebeea.edu.cn)登录“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或直接访问https:∥gk.hebeea.edu.cn)填报高考志愿,是唯一正确途径。无论是集中填报志愿还是征集志愿,考生都必须在规定时间通过高考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志愿填报,否则将无法参加高考录取。
志愿填报系统(网址:http://www.hebeea.edu.cn,或直接访问https://gk.hebeea.edu.cn)是考生填报高考志愿的唯一途径,无论是集中填报志愿还是征集志愿,考生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通过该系统进行志愿填报,未按时填报或在其他系统填报的,都无法参加高考录取。
志愿填报智能参考系统仅提供集中填报志愿辅助服务,不能代替志愿填报系统。使用该系统遴选的参考志愿必须通过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填报,方可生效。
教育部“阳光志愿”是由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打造的高考志愿填报信息服务系统,依托招生、学籍、就业、毕业生跟踪调查等海量官方权威数据,为考生和家长提供免费、优质的志愿填报公共服务。2026年,“阳光志愿”聚焦考生核心需求,强化部省校协同联动,优化交互体验,全面推进信息服务提质升级。主要有以下功能:
1.个性化智能筛选,助力科学填报志愿。系统提供31省(区、市)本专科普通批次志愿筛选服务,考生可结合本人高考成绩、位次排名,参考历年录取情况、学生满意度评价、毕业去向及职业发展等多维度指标,自由组合筛选条件,快速缩小志愿选择范围。
2.全天候AI助手,考生提问随时解答。AI助手“智慧小招”24小时在线可通过对话交互形式即时回答考生提问,帮助考生了解招生录取政策和志愿填报规则和方法。
3.权威院校专业库,真实内容一站查询。优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院校库、专业库信息查询功能,院校信息由高校常态化更新,专业信息依据年度高校专业目录动态更新,方便考生了解不同专业的学习内容、培养要求与发展方向。
4.更多生涯测评工具,职业发展清晰指引。系统集成专业倾向测评及21项生涯发展测评工具,考生可根据个人测评结果,更加准确认识自身的能力、素养、优势特长与适配方向,自主开展专业选择、志愿匹配、生涯规划。
5.最新招考资讯,一手信息快速获取。依托“阳光高考”平台核心资源,可查询全国及各地各校的最新招生政策、实时招生动态、高校招生章程、招办访谈内容等官方权威信息。
考生可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注册后登录系统使用,系统仅供参考。最终考生必须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登录高考志愿填报系统进行正式高考志愿的填报,本人志愿方可生效。
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实施,有效遏制了各种招生诈骗行为,家长和考生甄别诈骗行为的能力也有所提高,招生诈骗行为大量减少,但仍须提醒考生和家长在高校录取中加以防范。常见招生诈骗行为有以下几种形式:
(1)提前查询更改高考分数。高考结束后,一些诈骗分子利用考生和家长急于查询成绩的心理,通过微信群、手机短信等渠道发送“提前查询分数”“更改成绩”的虚假广告链接实施诈骗。要求填写身份证、准考证等相关信息,并交纳一定的查询费用,一旦上当不但会有财产损失,还会泄露个人信息。
(2)谎称“专家”利用“内部数据”收取天价志愿辅导费用。一些机构或个人通过“不浪费1分,不浪费未来”等说法吸引流量,夸大志愿填报作用,包装打造“专家”“名师”、虚假编造“内部信息”、宣称“大数据志愿辅导”“一对一咨询”等,诱导考生及家长购买高价、天价志愿填报咨询服务。
(3)故意混淆教育形式进行诈骗。一些不法分子或中介故意混淆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与其他教育形式之间的区别,以自考助学班、网络教育班、合作办学等入学通知书蒙骗考生及家长。部分办学机构打着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幌子,实际招收其他教育形式的学员。
(4)声称某院校能购买补录名额低分录取。录取期间,一些社会机构和个人声称“认识某某领导”“认识某某招办”,甚至通过伪造文件、假冒高校招生工作人员等,谎称可以“走后门”“搞特殊”,通过“内部指标”“机动计划”“计划外补招”“降分补录”等说法实施诈骗。
(5)声称“知名大学”招收低分考生。所谓“知名大学”有可能是“野鸡大学”,这些学校通常采用容易与知名大学混淆的名称,以虚假的方式招收学生,有的甚至涉嫌伪造售卖虚假学历文凭证书。
(6)冒充高校招生办工作人员,向考生寄送伪造的录取通知书,发送相关的录取短信,甚至伪造虚假的招生网站,诱骗考生将学杂费打入指定的银行账号,或是以其他理由获取个人隐私信息,进而骗取钱财。
(7)谎称申领“助学金”需先交押金。一些不法分子假冒教育部门工作人员身份,以“奖学金”或“高考助学金”为由,骗取押金或手续费。或者冒充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工作人员,以帮助助学贷款借款人办理还款为由,通过共享手机屏幕获取验证码、窃取账户密码、引导向第三方账户转账等方式骗取借款人钱财。
考生和家长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提高警惕:
(1)省级教育考试机构会在规定时间节点统一公布考生分数,高考成绩有严格的数据存档和安全要求,设有严密的防入侵系统,确保数据绝对安全,不存在提前查询、更改高考分数情况。
(2)国家和我省从未发放过“高考志愿规划师”这类职业资格证书,某些社会机构所谓的“志愿规划师”“专家名师”等均属社会人员,按照机构提供的“台词”给考生和家长辅导。考生和家长不要迷信所谓高价、天价志愿填报咨询服务,应综合参考教育考试机构、有关高校提供的官方信息,不要相信不法机构或个人声称的“内部消息”“花钱补录”“内部指标”等虚假信息,自主合理填报志愿,谨防上当受骗。
(3)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新生是按照国家政策、院校招生章程、考生的分数和志愿,在全国统一编制的网上录取系统中进行的,并且经过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报教育部备案。未经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教育部将一律不予学籍学历电子注册。
(4)高校招生具有严格规范的录取程序和监督机制,在招生省份未完成的招生计划,须通过公开征集志愿录取,并不存在所谓的“花钱补录”。
(5)高校招生是严格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和学校招生章程等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有严格的工作流程和监督机制。不存在所谓的“内部指标”、内部降低分数“补录”“补招”的情况,正规招生录取不会产生任何附加费用,凡是需要收取保证金、录取费、指标费的,一律不能相信。
(6)省招生考试机构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服务。
(7)考生和家长应认准“官网”标识,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和相关高校官方网站确认录取信息,收到录取通知信息要注意甄别,切勿打开来源不明的网站链接,切勿在未核实账号真伪的情况下轻易转账。
(8)考生及家长如果接到自称高校、教育、财政等部门工作人员电话,声称要发放“国家助学金”“助学扶助款”时,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应及时与当地教育部门或学校联系。特别提醒考生:
高考志愿是高校录取的重要依据,考生务必本人填报,不要将系统登录密码透露给他人。有的考生委托中学、高校或他人代为填报志愿,将自己的考生号、登录密码等信息透露给委托人,有的把密码与好友、同学分享,造成志愿被人修改。录取时发现与本人设想相去甚远,追悔莫及。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信息,更不要委托他人填报,否则后果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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