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行志愿,即一个志愿中包含若干所平行的院校。是指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可在指定的批次同时填报若干个平行院校志愿。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对同一科类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进行一次性投档,即所有考生排一个队列,高分者优先投档。每个考生投档时,根据考生所填报的院校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院校。
(1) 可以降低考生填报志愿的风险。以前高考采用排序志愿时,只能填报一个第一志愿、一个第二志愿、一个第三志愿等。
同时,由于绝大多数高校均采用第一志愿优先的投档、录取办法,这就导致如果第一志愿落选,即使考生的分数达到或远远高于第二志愿所报学校的录取线,也只有在这所学校第一志愿没有招满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被录取(不包括报考"真志愿级差"的高校)。
(2)大大提高了高分考生的投档率及录取率,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护高分考生。
(3)提高了考生填报志愿的自由度及被录取后的满意度。
(4)促进了高招公平与教育公平。上了各地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尤其是进入第一批次的高分考生,进入高层次的理想的大学,并尽可能地减少这部分考生上线落选,而低分考生进入低层次的大学,或政策性地上线落选,完全符合公平原则,是理所当然、合情合理、顺应民心、合乎民意的。
(5)提高了被录取考生的入学报到率,减少了复读生。由于平行志愿大大提高了高分考生的投档率及录取率,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护高分考生,还提高了考生填报志愿的自由度及被录取后的满意度,因此新生入学报到率的提高以及高分复读生的减少是必然的。
此外,实行平行志愿还可减轻考生在志愿填报过程中的焦虑心态,减少高校断档现象,减少与减弱"大小年"现象,提高志愿匹配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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