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征集志愿”是指对于第一批至第四批第一志愿录不满额的院校,在每批次第一志愿录取完成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计划,考生再根据缺额计划在当地招生办填报“征集志愿”,这样使得第一志愿录取时落选的考生有第二次重新填报志愿的机会。
征集志愿注意事项:
考生填报志愿无非是选择院校和专业。根据自己分数大致圈定了几所目标高校后,一定要理清高校各个专业的录取规则,不然仍可能因志愿无效而落榜。
填报学校可参考之前平行志愿的最低投档线,所填高校最低投档线分数会有所改动,在填报结束后一天,会公布征求平行志愿投档分,分数一般较之前是增高的。
考生志愿,指考生所选报的院校和专业,是考生的志向、愿望、爱好、个性和能力等因素的综合反映。填报志愿实际上也是考生与院校之间的一种“双向选择”:一方面考生通过填报志愿,表达自己的愿望即向往何种院校、喜欢什么专业等;另一方面,各普通高校又以考生填报的志愿为其录取的基本依据,从众多的报考者中择优选拔合格的新生。合理填报志愿对于考生来说意义十分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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