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征集志愿”是指对于第一批至第四批第一志愿录不满额的院校,在每批次第一志愿录退完成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计划,考生再根据缺额计划在当地招生办填报“征集志愿”,这样使得第一志愿录取时落选的考生有第二次重新填报志愿的机会。
征集志愿有哪些填报要求?
(1)达到分数要求且未被录取的考生才能填报。即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前应该先查询录取结果,看是否已经被高校录取。已经被高校录取的考生是不能参加征集志愿的,如果考生能填写征集志愿,就说明考生没有被高校录取,可以参加该批次录取结束后的征集志愿。
(2)考生要注意及时了解市高招办公布尚未完成招生计划院校的余缺信息,要符合院校和专业的体检等报考要求,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填报,逾期不能再填报;
(3)参加征集志愿填报的考生按规定选报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调剂志愿;
(4)考生填志愿时要谨慎,一旦被录取就不能退档调换。
征集志愿的对象(划重点)
1.参与征集志愿的院校为相应批次计划未完成或追加计划的高等院校.
2.参与征集志愿的考生为达到相应批次控制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和相应批次线下20分以内的学生.
如何填报增加被录取的几率?
由于征集志愿是按平行志愿的填报模式,因此,志愿之间一定要有适当的梯度,不能将院校志愿全部填为热门高校。应根据“冲一冲”、“稳一稳”、“保一保”、“垫一垫”来设计,冷热搭配,增大投挡成功的几率。
这里要特别提醒考生,征集志愿是每个批次最后一次被录取的机会,因此,考生一定要规避高校招生章程中标明的“禁区”,同时尽可能填写专业服从调剂以增加录取保险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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